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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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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2020年度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计划 申报通知
2021-08-31 09:05     (点击: )

一、项目背景


为加速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打造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形成良好的企业成长生态体系,扶持初创企业顺利度过“孵化期”,快速成长为雏鹰企业、瞪羚企业,根据《长沙高新区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实施办法》(长高新管发[2021]28号)要求,长沙高新区实施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企业。


二、雏鹰企业培育


(一)申请条件


1、工商、税务关系在长沙高新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


2、注册成立时间五年以内科技型企业(2016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特殊产业可适当延长三年);


3、行业领域:符合长沙高新区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方向;


4、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50万元以上、不满2000万元或获得创业投资机构300万元以上股权融资;


5、对创新积分制苗木期和成长期评分A档以上企业优先支持;


6、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资金支持


对雏鹰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等相关费用给予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支持。补贴资金采取事后报账的形式,实行一次申报、分批报销。资金主要用于产品研发及科研仪器设备投入、生产设备采购等经费支出。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雏鹰计划”企业申请表》、企业承诺书 (盖公章);


2、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心团队成员简历(盖公章);


3、商业计划书;


4、企业经营情况及相关资质:


1)财务报表(提供上一年度财报+本年度半年报);


2)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提供上一年度申报表及本年度半年申报表);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选放)、专利 (盖公章)。


三、瞪羚企业培育


(一)申请条件


1、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完整年度(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即2011年1月1日及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且企业有效数据达到三年以上(即至少需要2018、2019、2020年三个完整年度财务报表);


3、企业是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企业为非上市公司;


4、行业领域:符合长沙高新区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方向;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企业按星级分类评审:


一星级: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收入近三年或两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且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6%。


二星级: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2亿元的企业,收入近三年或两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5%。


三星级: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收入近三年或两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5%;且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4%。


四星级:企业成立时间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或企业成立时间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大于3%。


7、对创新积分制壮大期和成熟期评分A档以上企业优先支持。


(二)资金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被评定为瞪羚企业,按照一、二、三、四星级分别一次性相应给予30、40、60、100万元支持,晋级补差。已经管委会评定为优秀瞪羚企业并获得过5万元支持的企业,如符合申报条件并被评定为瞪羚企业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进行补差支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瞪羚计划”企业申请表》、企业承诺书(盖公章);


2、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心团队成员简历(盖公章);


3、商业计划书;


4、企业经营情况及相关资质:


1)提供的近三年财务报表(2018年、2019年、2020年)以及本年度半年报;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提供近三年申报表及本年度半年申报表);


3)近三年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报;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专利 (盖公章)。


四、评审流程


(一)资格审查


第三方机构集中对企业申报资格以及申报证明材料、项目真实性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企业名单报经济发展局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家评审


对于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技术、管理专家集中评审,按照专家评分确定现场考察企业名单,经济发展局组织现场考察,结合现场考察情况,确定拟支持企业名单。


(三)管委会审议


拟支持企业名单经经济发展局局务会复审后由分管委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联合评审通过后报管委会审议。


(四)公示


经管委会同意后需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支持企业名单。


(五)资金拨付


雏鹰企业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审核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等相关费用,经济发展局审核后财政分局依据审核汇总表拨付资金;瞪羚企业由财政分局依据支持企业名单直接拨付资金。


五、报名方式


2021年9月30日前向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502办公室工业地产处递交经胶装后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同时申报雏鹰计划的企业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到 gxcyjh@126.com(“高新雏鹰计划”首字母缩写);申报瞪羚计划的企业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到 gxdljh@126.com(“高新瞪羚计划”首字母缩写)。




联系人:周雄   89755399


      王悦   8975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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