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落实《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中关于“将高层次人才创新创意产品及时纳入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目录”以及“对非政府采购中企事业单位首次采购使用创新创意产品,给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10%、最高50万元补贴,大型装备可最高补贴200万元”的要求,根据《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认定办法(试行)》、《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首次采购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和《长沙市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创新创意产品认定及首次采购补贴申报作如下通知:
一、创新创意产品认定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长沙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和文化创意企业;申报个人必须是持有长沙人才绿卡的高层次人才。
2、创新产品必须具备:拥有全部或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相应水平的其他知识产权,并通过对核心技术、关键工艺、重要流程或技术设计创新,使原有产品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并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
3、创意产品必须具备:借助设计创意和高新技术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行,产生出高附加值的产品或者服务。
4、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产品市场前景好,已投入产业化应用,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
(二)申报时间
创新创意产品申报每年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本次申报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5日。
(三)申报材料
1、创新创意产品认定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长沙人才绿卡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产品获得国家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复印件。
4、产品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检测证书复印件。
5、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复印件。
6、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复印件。
7、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四)申报办理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受理区内企业的申报,各区县(市)经信局受理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企业申报后经汇总,于6月15日前统一向市经信委产业政策与投资规划处提出创新创意产品认定申请。市经信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联合初审,组织专家评审,报市政府审定,将结果公示,进行认定公布。
二、创新创意产品首次采购补贴
(一)申报条件
1、采购产品在此次采购前未被其他任何单位采购使用;
2、采购时间为产成品开始到该产品列入《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目录》后一年内;
3、采购方式为非政府采购;
4、单笔采购产品售价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时间
创新创意产品首次采购补贴申报每年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本次申报时间为《长沙市创新创意产品目录》公布后。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创新创意产品采购合同和购买发票复印件。
3、创新创意产品照片。
4、生产企业首次销售的有效证明文件。
5、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办理
申报企业于8月15日——30日分别到创新创意产品采购地的区县(市)政务大厅人才窗口提出申请,人才窗口受理汇总后,9月5日前交各区县(市)经信局,各区县(市)经信局会同同级宣传部、科技局、财政局进行核实和初审。9月15日前各区县(市)经信局会同同级宣传部、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行文提出拟补贴名单报市经信委、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会审,市人才办审定,9月30日前完成审定名单公示,10月10日前将补贴名单下达到各区县(市),长、望、浏、宁及高新区的由区县(市)及园区全额拨付,内五区的先由区拨付,年底与市财政及湘江新区统一结算。
(长沙高新区联系人:罗舟联系电话:88995304
邮箱:124826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