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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2019-05-08 14:55     (点击: )

各市州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创新型省份建设要求,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2019-2021年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等规定和2018年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2019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条件

  (一)申报要求和支持重点

  一是属于我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二是与产业紧密结合,能实现产业链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的重大突破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重点围绕10大领域产业技术创新链和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卡脖子”问题开展科技攻关;四是以企业为主体牵头申报,联合高校或科研机构实施,突出“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

  优先支持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5%以上的企业、优先支持芙蓉人才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承担项目、优先支持2016年11月1日-2019年5月31日(申报截止日)已投资满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先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年“100个”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本专项分为重大核心技术项目、关键共性技术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类。

  1.项目及项目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1)拟突破重大技术须为当前制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具有前瞻性、示范性和引领性。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预期经济效益显著。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省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经省推新办组织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年度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近3年内至少有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者3项及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项目近三年(2016年1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投资额须超过3000万元,且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以上。符合政策要求的投资额是指项目研究开发费用及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生产线建设费用、设备购置安装费用等,与项目相关的人员支出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20%。

  (4)无相关研发基础和条件、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已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单纯扩产能的项目均不纳入项目支持范畴。

  2.项目及项目申报单位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重大核心技术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须属于我省确定的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详见附件1)

  (2)重大核心技术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项目须依托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有明确的技术攻关目标,通过掌握核心和共性技术以加快形成高端产品和新兴产业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取得的成果在省内优势企业或骨干企业转化,预期经济效益显著。

  (3)关键共性技术项目须符合附件2规定的目录范围。

  (4)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转化的科技成果应是2016年以来,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省科技重大专项获得的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科技奖励一等奖成果。

  二、申报程序

  2019年度项目采用网上申报,项目受理以推荐单位出示的项目正式推荐函为准。

  中央在湘单位项目由中央在湘一级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和省工信厅申报,并抄送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科技局、工信局和财政局。

  省属单位项目由相应的省直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初审、汇总后,行文报省科技厅和省工信厅,并抄送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科技局、工信局和财政局。

  其他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州、省直管县市科技局会同工信局、财政局组织申报,所报项目由同级科技局、工信局初审,会同财政局汇总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行文报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直管县市项目需抄报所属市州科技局、工信局和财政局。市州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汇总项目后,应根据项目情况提出推荐建议,报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包装或申报。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应对经其审查并推荐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三、申报方式

  (一)在线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访问“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61.187.87.55),尚未在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在信息系统中注册,注册过程说明请在信息系统首页“帮助信息”中查看。

  2.如项目申报人在系统中未注册过账号,申报单位管理员在信息系统中添加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人激活账号后,即可通过激活账号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详细过程请在信息系统首页“帮助信息”中查看。

  3.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后提交,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推荐单位在线审核并推荐至省科技厅,推荐单位可在系统中导出推荐项目汇总表。

  (二)推荐材料报送

  已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请各推荐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于2019年6月6日前(以报送到省科技厅的时间为准),将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和项目简介(见附件4)及电子档分别报送省科技厅1份和省工信厅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科技厅高新处邮箱hnst-gx@hnst.gov.cn、工信厅科技处邮箱kjcyx123@163.com),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申报一个项目,不能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有在研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除外)的不能申报;已承担了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或省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且未验收的单位,不能重复申报。

  2.涉密项目按有关规定另行申报。

  3.对于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明确给予支持的项目,各推荐单位应将其纳入申报项目之中。

  4.受理时间: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31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可咨询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省科技厅高新处:0731-88988908   0731-88988745

  邮   箱:hnst-gx@hnst.gov.cn

  省工信厅科技处:0731-88955378

  邮   箱:kjcyx123@163.com

  省财政厅科教处:0731-85165759

  项目受理咨询电话:0731-88988730   0731-8898873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400-675-1236

  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楼大厅102室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1.申报范围说明

2.《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发展导向目录(2019)》

3.项目申请书(含项目实施报告编写提纲及证明材料)

4.推荐项目汇总表

5.推荐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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