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党〔2021〕10号)、《湖 南大学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湖大行字〔2022〕38号)和《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 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按照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 计工作部署,审计组于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对湖南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隆福同志、原常务副总经理周功兵同志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请湖南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配合审计组的工作。欢迎公司员工、有关知情人士 在本次审计实施期间,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协助并监督审计组的工作。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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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组
2024年10月16日